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本次考试工作由省导评委统一安排,考点所在地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待省导考办核定后另行通知。
六、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活力广东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11年12月份开始核发证书。
2011年12月1日前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将考试工作情况总结报省导考办。
八、工作要求
(一)请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省导考办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各考点所在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必须派出有关人员指导和协助考点做好考务工作。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的考点和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地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办反映。